《系统科学学报》
原始人群生活在距今300万年左右,并持续了相当长的时间,但由于时代的限制,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等经典作家对其分析描述较少。本文利用最新的人类学材料,尝试运用系统科学的方法,对原始人群历史进行理论研究;把开放系统自组织演化的一般规律,运用到原始人类的研究当中,解释了原始人群采用一夫一妻制家庭结构的原因,论证了原始人生产力水平、社会结构及道德是彼此适应的。
一、原始人的生产力水平及在现代社会中的分布
(一)原始人的生产力水平
原始人是指从生理学上已成为脱离了一般动物界能够制造劳动工具的人类,而从社会学上仍未进入氏族社会的人类,它是人类社会发展历史上的最低阶段。原始人的生活,在很大程度上都依靠大自然的提供。W·J·佩里博土在他的论文《太阳之子》中,用“食物采集者”这个术语来形容原始人。他们没有丰富而可靠的食物供应手段,既未从事农业,也未从事畜牧业。[1]125只不过是对天然野果、野根、野茎的采集,对野兽的猎取和对鱼类的捕捞[2]。
(二)原始人在现代社会中的分布
在现代社会中,原始人主要生活在世界的边远地区,远离大的文明中心;但也有一些人居住在受少量较高度文明影响的地区;另一些人居住的地区,过去有进步文明的人访问过,或者现在居住着进步文明的人。他们的分布遍及全球,除了澳大利亚之外,非洲、印度、马来亚、印度尼西亚和美洲也有他们的足迹[1]125。
二、原始人的社会结构
(一)原始人群的社会结构
由于生产力水平低下,人们生活资料的来源既不充足,也没有保障,更不会存在剩余,而且要集体抵御周围野兽的侵害,所以只能过共同劳动、共同分配、共同居住的原始共产主义家庭生活。
家庭变成了原始社会固定的基本单位。一般来说,一个原始人群是由两三个家庭构成的,人口规模在20个人左右[1]170。每个原始人群在一定的范围内活动,其他原始人群尊重他们的活动范围。由于以采集和狩猎为主要生存手段,因此他们很少永久定居,与其他原始人群没有什么来往。
(二)原始人群社会结构的人为性系统分析
摩尔根在其《古代社会》中,根据称呼猜测人类社会最初的婚姻形式是群婚制[3]。所谓群婚制,是指在同一群体内部的男女两性,同辈之间一律互为夫妻关系。恩格斯接受了摩尔根的这一推测[4]。这一推测被广为接受。如罗国杰主编的《伦理学》将人类婚姻大体上分为三个主要阶段,与蒙昧时代相适应的群婚制,与野蛮时代相适应的对偶制,与文明时代相适应的一夫一妻制[5]。但是在英国,以韦斯特马克、霍布豪斯和马林诺夫斯基几位教授为首的社会学家形成一个占优势的学派,这个学派接受这样的观点:一夫一妻制最初是人类通常流行的习俗,但是在某些情况下后来又产生了多配偶制[1]173。大量人类学家的观察表明,原始人采用严格的一夫一妻制。例如,据范登伯格的观察研究,生活在非洲刚果盆地东部的俾格米人,实行一夫一妻制,他们并非没有伦理道德准绳;据多尔南的观察研究,南非布须曼人(矮小黑人的一个分支,亲属社团很小)大部分实行一夫一妻制;据塞利格曼的观察研究,锡兰的维达人严格遵守一夫一妻制,已婚和未婚的男女都有贞洁的习惯;据F.W.诺克的观察研究,马来半岛的塞曼人和萨凯人相当严格的实行一夫一妻制并遵守婚后的忠诚。又如安达曼人、苏曼达腊的库布人、婆罗洲的普南人、阿鲁岛人、澳大利亚土著居民等等也都实行一夫一妻制[1]127-152。
原始人的一夫一妻制绝非自然本能,而是人为系统。灵长类动物并没有一夫一妻制的本能。例如,许多种类的猴群,猴王独占猴群的雌性交配权,只有当猴王被新的挑战者击败为止。为什么不同地域、不同自然环境的原始人群均采用一夫一妻制,从系统科学的视角看必定有其原因,这就是在此种生产力水平条件下,一夫一妻制是最稳定的婚姻关系(也是原始人唯一的社会结构)。费孝通先生也反对人类社会最初的婚姻制度是群婚制的说法,他从功能主义的视角认为,人类最初的婚姻制度是一夫一妻制,因为原始人类的父亲母亲对自己的孩子负有相当大的责任。婴孩要有机会长大成人,不但要得到适当的营养,还要得到适当的教育。这件重要的工作一定要有人负责。我们若观察任何地方孩子的生活,总能见到他周围有不少人向他负责的,而且这些人各有各的责任,不紊乱,也不常逾越。在这些人中,最主要的人物是这孩子的父母[6]。